一个不太愉快但必须讲的话题:供应商失联了。电话空号、办公地址人去楼空、税局状态变成"走逃(失联)"——而他之前给你开的那些专票,还安安静静躺在你的账上。这时候,财务该做什么?
先说结论:大概率要做进项转出,但"转出"不等于"认栽",更不等于你就是虚开的一环。 关键在于你怎么应对。
规则层面是这样的:走逃(失联)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的增值税相关义务,未按法规履行申报义务的,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(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《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》)。列入异常凭证的票:尚未申报抵扣的,暂不允许抵扣;已经申报抵扣的,除符合特定情形外,一律先作进项转出。注意这个表述——是"先转出",系统先按风险处理,给你留了申诉的空间。
所以正确动作是三步。
第一步,立刻自查业务真实性。把这笔采购的合同、付款记录(必须是对公转账)、货物出入库单、物流运输凭证、验收记录全部找出来。业务真实的标志是:货是真的进了你的仓、钱是真的付给了对方、票和这两者完全对应。
第二步,按流程提出核实申请。认为业务真实、符合规定情形的,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核实,提交上述证据。核实通过后,按规定可以继续抵扣或恢复抵扣。这一步拼的就是平时的档案功夫——平时只有"一票走天下"的公司,这时候基本无牌可打。
第三步,调整经营动作。失联的供应商要立刻从供应链里摘出来;同一时期从他那里进货的批次,成本核算重新复核;后续采购把"供应商资信查验"加进流程——开票能力、经营状态、成立年限,三分钟就能查的事。
说一个我们复盘过的情况:两家公司从同一个失联供应商进货,一家合同、付款、出入库记录齐全,核实后恢复了抵扣;另一家采购是微信转账、货物没有入库单,最后进项转出加调整成本,损失自己扛。同一个上游,两种结局,差别只在平时的动作。
失联防不住,但举证能力是自己的。供应链上加一道查验,档案上多留一页纸,风险就小一分。
规模大的公司还要注意批量情形:同一失联对象名下几十张票、跨多个属期的,转出和核实申请要按属期分别做,工作量全压在台账上——有没有一张"供应商、发票、属期、状态"的对照表,决定了这件事是收尾一周还是折腾一个月。另外,同行的其他公司若也从这家供应商进货,风险往往是连片的,应对口径可以相互参考,少走弯路。最后给供应链制度补一条硬规矩:新供应商首单合作,额度压低、付款分期,跑通一整票之后再放量——把可能的损失,锁定在最小的单位里。这是做采购的老板最值得养成的一个习惯。
做财税这一行,遗憾多半不是不会,是没人提醒。
来源与依据: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《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》;文中对比情形已做概括化处理,不指向特定企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