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人,是残保金的一道分水岭——在职职工30人(含)以下的企业,免征残保金。但免的是费,不是申报义务。
每年下半年,残保金申报就会进入企业的日程表。这个费种名字里带着“保障”,很多老板却只知道“要交钱”,不知道它是怎么算的、自己为什么免、又为什么突然要交了。
一、时间节点表
时间/环节/要做什么/关键口径
- 上一年度:要做什么:归集三个数:在职职工人数、职工工资总额、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;关键口径:人数含劳务派遣、实习生等用工形式的细节差异;工资总额与利润表上的“应付职工薪酬”有差异
- 每年下半年申报期:要做什么:按时申报,办理减免;关键口径:30人(含)以下免征;安排比例达1%但不足1.5%的减半征收
- 申报期内:要做什么: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认定;关键口径:以残联审核结果为准
- 申报期结束:要做什么:逾期未申报;关键口径:减免落不到你头上,还平添一条逾期记录
各省比例与申报时间以当地口径为准。
二、每个环节要做什么
我是杨敏,在郑州做了12年财税,天隆财税创始人。先说政策底子。
残疾人就业保障金,是对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征收的资金,目的不是收钱,是推动企业用工倾斜。比例要求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.5%左右(各省口径略有差异),达不到的,按差额人数乘以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。
再说老板们最关心的优惠。目前的延续政策(财政部2023年第8号公告,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)给了两把“伞”:
- 在职职工30人(含)以下的企业,免征残保金——这就是“小公司真免”的答案,真的免,但免征不等于免申报,申报动作要照做
-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%但不足1.5%的,费额减半征收——也就是说,不用达到1.5%,多招几位残疾人员工就能拿到五折
拿一个80人的公司算笔直观的账:80人×1.5%的应安排比例是1.2人,实际安排1位残疾人员工,比例是1.25%——跨进了1%以上不足1.5%的减半档,残保金直接省一半;如果一位都没安排,差额人数乘以全员年平均工资,几十万工资基数下就是一笔不小的支出。数字都是示意,各地比例口径以当地文件为准。
三、三个误区,对照改过来
误区一:“我们不到30人,不用管它。”申报期内依然要履行申报义务,零申报也是一种申报。不报,减免就落不到你头上,还平添一条逾期记录。
误区二:“人数按发工资的算。”在职职工的口径包括劳务派遣、实习生等用工形式的细节差异(派遣人员按协议约定计入派遣方或用工方),工资总额的口径也和利润表上的“应付职工薪酬”有差异。人数和工资基数这两个数,是残保金的全部变量,报错一个,账就错一串。
误区三:“招几个残疾人员工太麻烦。”按1%比例算,100人的公司安排1位就够到减半档。除了费率优惠,残疾人工资还能企业所得税100%加计扣除,两笔账一起算,不少制造、服务企业是划算的。
一边是几万元的用工成本,一边是可能翻倍的缴费,中间还夹着加计扣除的所得税优惠——这笔账,值得每个上规模的公司每年算一遍。
给企业一个实操建议:每年申报前,把三个数理一遍——上年在职职工人数(含派遣口径核对)、上年职工工资总额、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。三个数清楚了,该免的免、该减的减、该缴的缴,十分钟的事。
减免是政策给的成本空间,申报是把空间落到账上。别让“以为免了”变成“漏报了”。
在数据面前,没有秘密,只有还没轮到的时间。